上海房改94方案是指上海市在1994年開始實施的一項房地產改革方案。根據(jù)該方案規(guī)定,購買公房時,房地產權證上只能登記一個人的名字,由家庭成員協(xié)商確定購房人。然而,如果其他家庭成員在當時也具備購房資格,并主張房屋共有權,法院會予以支持。因此,按照94方案購買的房屋,無論產權證上是否有同住人的名字,同住人(或原在公房內有戶口的人)都是共同產權人。然而,根據(jù)上海高院的規(guī)定,94方案的訴訟時效為20年,超過這個期限后,同住人將不能主張共有產權。綜上所述,94方案的購房者可以主張共有產權,但需在合理的時間內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