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英,字時杰,號澹庵,又號誠庵、任真子,郴州桂陽縣人,明朝中期政治家、詩人。登進士第,授監(jiān)察御史,歷任廣東、陜西、福建等地參議、布政司參政、布政使等職,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之銜巡撫甘肅,升任兩廣總督。為官清正嚴明,治理甘肅、兩廣,皆立大功,史稱其“文武兼資,偉哉一代之能臣矣!”。朱英去世,年六十八,獲贈榮祿大夫、太子太保,著有《認真子集》、《澹庵紀年》、《誠庵奏稿》等。
朱英,五歲喪父由母親潛心教養(yǎng),九歲就學于本村香明寺中,十五歲考取為縣學生員,主習《毛詩》、《尚書》二經,十九歲補廩生,二十二歲,到本村白石書齋修業(yè),專習《易》,于湖廣鄉(xiāng)試中舉人,與族兄朱海同登進士,在京師被人們視為‘雙鳳’,初分配在兵部觀政。
浙江、福州府閩縣大規(guī)模的貧民暴亂,朝廷選拔御史十三人與宦官分守各府,朱英分守處州,而葉宗留一伙四出劫掠,處州道路阻塞。朱英從小路趕到,按撫招降甚多,斬殺叛軍首領周明松等人,叛軍四處竄逃,朱英才班師回營。
景泰初年,御史王豪曾經因為調查內閣首輔陳循爭地之事,得罪了陳循,遭其彈劾。此時,陳循起草詔書,暗示說凡是受到揭發(fā)的御史,雖經赦免,但全都外調地方任職,這樣王豪應當改任知縣,朱英上奏說:“如果像詔書這要處理,那么凡是遭到御史抨擊的人,都將懷著私仇誣陷攻擊,而御史愈來愈緘默不敢直言。”奏章下達到法司,也都請求按照朱英的意見來辦,朝廷于是恢復王豪御史之職。朱英被調任廣東右參議,他路過家鄉(xiāng)探望母親,口袋里只有賜金十兩,朱英到任后,撫慰流亡百姓,關心百姓疾苦,創(chuàng)立均徭法,十年一換,便利百姓。
天順初年,兩廣局勢愈發(fā)動蕩,諸將多濫殺無辜百姓冒領功勞,兩廣巡撫葉盛委托朱英督察,參將范信誣稱宋泰、永平二鄉(xiāng)的百姓是叛賊,幾乎將村民全部屠殺,又要血洗城鄉(xiāng)。朱英趕去查訊實情后,將被虜的百姓全部釋放,范信十分怨恨,屯兵不還,朱英暗中向葉盛求援,葉盛命范信班師,此地才獲得安定。潮州叛亂分子羅劉寧等流竄搶掠,屢次挫敗官兵,朱英匯合軍隊將其消滅,奪回所掠人口數千,單獨置一營安置婦女,無人敢侵犯。
朱英因母親去世而離職,回鄉(xiāng)守喪,服喪期滿,改調陜西布政司右參政。固原盜亂爆發(fā)后,朝廷派軍征討滿四,朱英負責調運糧餉,立下功勞。升福建右布政使,遷陜西左布政使,他在兩地都推行均徭法。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職巡撫甘肅,他先后陳述安定邊防二十八件事,其中請求遷徙定居的少數民族,安置流轉、離散人員,減少進貢使臣人數,這些都十分切中時務。
兩廣總督吳琛去世,朱英因之前在廣東頗有威信,被朝臣舉薦為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,自從韓雍在大藤峽之戰(zhàn)取勝后,將帥喜好邀功,以俘掠為利,稱為“雕剿”。朱英到任后,以安定清靜為原則,約束告誡將士,不得為叛亂者夸大聲勢,胡亂出兵。他招撫瑤族、僮族歸順者,定為編戶,免除三年徭役,馬平、陽朔、蒼梧諸縣的少數民族因而望風歸附。而且荔波叛軍李公主有數萬人馬,長期憑恃地勢險固,至此也派其子為質,以表歸順之意,朱英將他們安置在永安州居住,使他的子孫世代擔任吏目。以此歸附的少數民族日益增多,有四萬三千多戶,總計十五萬多人,憲宗十分贊賞。
平鄉(xiāng)伯陳政因自己為世襲勛臣,而想位居朱英之上,朱英不答應,奏請朝廷裁定,朝廷下令解除朱英總督職務,以巡撫職,居于陳政之下。兵部尚書余子俊認為朱英招之來歸附者眾多,本應當增加俸祿給予獎賞,卻反而削減其權力,只怕無法控制各少數民族,憲宗于是升朱英為右都御史,仍任總督,坐次如前。
田州酋長黃明奸淫知府岑溥的祖母,并企圖殺害岑溥,岑溥逃到思恩,黃明于是大肆屠殺,朱英率軍征討,傳檄岑溥的族人、思恩城知州岑欽殺黃明雪恥,岑欽于是誅殺黃明及其族屬,將其首級掛在軍營之門示眾。
朱英質樸、敦厚,然而執(zhí)法從不寬容,他與管理市舶貿易的太監(jiān)韋眷相抵觸,韋眷彈劾朱英專權輕視賊人。潯州知府史芳因犯事曾被朱英責備,他也在彈劾中誣陷朱英奸詐、貪婪、欺騙蒙蔽,朝廷經過調查發(fā)現二人的彈劾都無證據,就將史芳降官二級,并告誡韋眷與朱英融洽共事。
交趾進攻老撾,朝臣擔心交趾會借機入侵,憲宗問朱英詢問處置方法,朱英回答說:“那不過是為爭邊界而已,警告他們,他們就一定會恐懼、改悔。”憲宗接受朱英的意見,交趾果然上表致歉。同年,潯州、梧州、高州、廉州發(fā)生叛亂,朱英與陳政等分兵進討,經兩次交戰(zhàn),俘斬頗多。桂林平樂蠻攻城殺將,朱英、陳政又分兵十二路將其擊敗,共擒斬二千一百二十四人,奪回被俘虜的男女三十七人。
朱英回京掌都察院事,加太子少保,星相發(fā)生異變,朱英趁機上疏陳述八項建議:請求禁止邊將在節(jié)日、元旦時獻馬;鎮(zhèn)守宦官、武將不得私立莊田,侵奪官地;對煉丹、搞符咒歪門邪道的人,應當施以重法;四方分守監(jiān)倉內官不要進貢物品;撤去倉場、馬房、上林苑增設的內侍;召還因發(fā)表意見而得罪朝廷的諸臣;清理內府收白糧的積弊;治奸民獻送莊田以及貴戚中受獻者的罪。
這些建議危害到了權貴及寵臣的利益,內閣大臣對建議多反對實行,朱英到內閣力爭,其建議最終無法被全部采納。當時,許多流民聚集在京師,朱英請求朝廷供給每人每月米三斗、幼兒則減半,朝廷答復準行。
朱英在任上去世,享年六十八歲,獲贈榮祿大夫、太子太保。他病重時,仍向邢部侍郎何喬新去信,信中提及“晉陽民饑盜起”等內容,此信尚未完稿,朱英便溘然長逝。朱英死后,受到兩廣百姓追念,與葉盛、韓雍、陳選共同在學宮立祠祭祀,經御史范輅申請,朝廷追賜朱英謚號為“恭簡”。
朱英一生著作頗多,詩集有《認真子集》,文集有《澹庵紀年》、《誠庵奏稿》等。《千頃堂書目》載有《朱英誠庵奏議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