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挪威地區(qū)的獨立小邦不斷遭受侵蝕,留給那些不愿臣服于哈拉爾·哈法格雷( Harald Harfagri 王朝的維京人還有幾個選擇。
第一個是定居在歐洲的其他地區(qū),那里的統(tǒng)治者不那么強大,或者是可以被推翻的,例如在各個撒克遜王國或在紐斯特里亞( Neustria )的“諾曼人”區(qū)域的情況。
對于既有中產階級來說,殖民荒無人煙的冰島是很有吸引力的。
他們擁有一定的可帶走的財富,也有一定的進取心。
對于無地的武士來說,傳統(tǒng)形式的結成松散團隊的劫掠方式正在變得越來越行不通。
西歐地區(qū)的防御這時已經能夠擊潰維京人的進攻,除非維京人的規(guī)模非常大。
維京雇傭兵團( Jomsvikingelag 或 Jomsvikings )屬于一種人為組織起來的部落,是一種對于社會階層固化的反撥。
由于當時水平更高的組織形式和訓練方法開始在維京人中間采用、他們可以通過結成大型軍團的方式突破英格蘭各個王國的防御。
恨據(jù)丹麥人的記載,一個著名的維京雇傭兵團約姆斯戰(zhàn)團(冰海戰(zhàn)記里的主角父親所在的戰(zhàn)團)是在10世紀(可能9世紀80年代)由丹麥的“藍牙”哈拉爾王( King Harald Bluetooth )"在溫德蘭( Wendland )地區(qū)建立,后來為“藍牙”王的兒子“八字胡”斯維因國王所禁止。
大多數(shù)記載看來都認同在10世紀末期維京雇傭兵團的領導者是西格瓦爾德伯爵( Earl Sigvald ),此人是曾經統(tǒng)治過瑞典斯卡尼亞( Scania :同時也算作當時丹麥的一部分)的一個小國王斯圖特哈羅德( Strut - Harald )的兒子。
冰島的記錄中包括一系列涵蓋維京雇傭兵軍團的法律。
《雇傭兵團薩迦》( Jomsvikings ' Saga )中記錄了以下條例:
1.禁止50歲以上、18歲以下的人加入。
2.錄用時不考慮親屬關系。
3.禁止內部的人互相敵視。
4.雇傭兵應像兄弟一樣為彼此復仇。
5.不管發(fā)生什么事情,禁止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恐懼。
6.戰(zhàn)利品公有,違反者開除。
7.任何人不得煽動沖突。
8.領導者負責發(fā)布所有新聞。
9.禁止將女人帶入軍用城堡。
10.任何人不得缺席三天以上。
11.發(fā)生在雇傭兵團兄弟外的仇殺事件中,對于有關親屬的仇殺的爭議,兵團領導者有最終判權。
不過需要注意的是,這些條款只能被當成中世紀早期維京雇傭兵團的大概規(guī)則。
這些律法要求維京戰(zhàn)士放棄對于兵團外的權威的忠誠,將他們置于新的地位,他們需要履行對兵團的義務,服從兵團的需求。
借助有選擇性的人員招納制度,舊的社會關系為人為的組織和所設置的管理術語等新規(guī)矩所替代,維京戰(zhàn)士之間的兄弟關系在很多地方類似于現(xiàn)代軍隊所采用的組織方法。
《奧拉夫,特里格瓦松王薩迦》注意到,“在那個時代,一支軍隊配有維京雇傭兵,是很值得夸耀的事情”。
《維京雇傭兵團薩迦》聲稱,“(他們)被看成是最偉大的戰(zhàn)士”。
然而,真實情況表現(xiàn)得有所不同,文獻來源所援引的維京雇傭兵參與的三次重大戰(zhàn)役均以他們雇主的大難臨頭為結局。
斯泰爾博喬恩·斯塔基( Styrbjorn Starki )在跟叔父“勝利者”埃里克( Erik the Victorious )競爭瑞典王位時被擊敗。
990年,“八字胡”斯維因在進攻挪威的哈康伯爵( Earl Hakon )時在希德魯恩格瓦格( Hjdrungavag )被打得大敗。
1000年,挪威的奧拉夫,特里格瓦松王被瑞典人和丹麥人打敗殺死。
所有這三場敗仗都肇因于同一個原因——西格瓦爾德伯爵在情勢看起來有些不妙時急忙逃走了。
最后,挪威的“好人”馬格努斯王在1043年摧毀了維京雇傭兵團控制的要塞尤姆斯堡( Jomsborg ),但約姆斯維京雇傭兵團的核心顯然將這里拋棄得更早,可能是在1010年前西格瓦爾德伯爵死后的某個時間。
在那個時間,維京雇傭兵團的殘余力量據(jù)說在1009年追隨西格瓦爾德伯爵的兄弟赫林( Herring )和“高個子”托魯特爾(是不是想起了冰海戰(zhàn)記里的那個主角叔叔?哈哈,是同一個人。)( Thorkel the Tal )去了英格蘭,在那里,他們可能及時地成為克努特王( King Cnut )的御林軍( Tinglith )的核心成員,作為王室護衛(wèi)的御林軍后來發(fā)展成了著名的戰(zhàn)斧騎兵( Huscarls )。